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4年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软件升级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4年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软件升级包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化河南税收大数据平台架构,升级改造大数据平台数据服务中心、数据治理中心和数据应用中心功能,开发数据“供要管用”相关功能模块;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对项目内容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和运维服务工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结果的80%(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